本文摘要:1月27日,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上海、重庆试点剩两年。
1月27日,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上海、重庆试点剩两年。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试点已初见成效,但整体评价还必须更进一步的数据发布,否更进一步不断扩大也未确定。各方基本共识:不应引人注目收益调节功能2011年1月27日,个人住房房产税开始在上海、重庆先行先试。上海方案只针对增量,税率分0.4%和0.6%,并给与户籍居民家庭新的购房人均60平方米的减免额;重庆方案则注重高档住房,牵涉到存量与增量,税率为0.5%至1.2%。
目前,关于房产税试点两年的近期信息官方还并未发布,而根据上海市地税局2012年11月透露的信息,上海共计确认大约5万套住房必须交纳房产税,其中2011年确认2万余套,2012年大约3万套。在已完成确认的住房中,增值税住房比例大约占到20%,其中80%以上的购房家庭是本地户籍。
90%的应纳税住房限于0.4%的税率,主要集中于在非中心城区。重庆数据则表明,重庆房产税试点的第一年,征税税金大约1亿元。
2013年起,上海房产税限于税率分界线因与新建商品住宅平均值销售价格同步有所提高,如果房屋单价多达27740元/平方米,则按0.6%征税房产税;若高于或相等27740元/平方米,则按0.4%的税率征税,2012年这一税率分界线为26896元/平方米。重庆高档住房增值税价格也在今年开始继续执行新标准,房产税增值税价格起点从2012年的12152元/平方米提升至12779元/平方米,是重庆主城9区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价建筑面积均价6389元/平方米的两倍。虽然试点已获得可行性效果,但税收规模十分受限。
回应,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曾撰文认为,在上海、重庆这样的繁盛地区做房产税试点,最重要的任务不是筹措收益,而是调节市场,影响住房消费,并为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获取设施。(编注:1月26日,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在北京参加中国经济年会时称,中国税制改革首推直接税,而营改增实际是根本性财税改革的导火索,将增进房产税等必要税种的加快实施,并带给增值税率上调,以及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新的建构。他分析,营业税目前是地方政府完全惟一的主体税种,占到税收收入的50%甚至更加多一些。目前营改增试点范围仅有涵括交通运输业和六个现代服务业,只牵涉到地方税收收入的20%~30%,所以影响还是局部的,但待十二五末营改增推展到全部,当营业税作为一个税种仍然不存在,而几乎划入到增值税的框架之内时,就意味著地方政府惟一的主体税种就不不存在了,预计,地方政府很难寻找另一个税种来替换营业税沦为主体税种,所以房产税的税可能会因此加快。
)房产税破题与楼市调控密切相关,在房产税试点的两年中,关于这一改革的涉及辩论大大引起,特别是在是征税房产税否不会对房价一剑封喉。但经过一轮轮辩论,官方、专家、业内人士基本构成共识,楼市调控是综合调控,房产税只是手段之一,而作为财产税,房产税调节收益分配功能目前更为被推崇。
本文来源:ag视讯-www.tuolumnedentalcare.com
我要加盟(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1826 企业通过我们找到了合作项目